本报讯 河南省洛阳市近日出台了《城市区分散式燃煤锅炉拆除财政资金补贴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推动分散式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。
《办法》规定,2013年~2015年度城市区拆除分散式燃煤锅炉的锅炉资产所有单位和个人,依据所拆除分散式燃煤锅炉吨位,按每蒸吨两万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,资金由省、市政府安排专项补贴资金。
《办法》要求,洛阳市环保局要会同市财政局、质监局,对申报单位拆除燃煤锅炉情况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验收,出具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。经市政府批准后,市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市环保局,由环保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锅炉资产所有单位或个人。 邵丽华 刘俊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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