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燃油锅炉停炉进行炉内清灰后的注意事项:
1、锅炉停止供汽后,关闭主蒸汽电动门,与蒸汽母管截断,开启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阀,以冷却过热器。
2、停炉后,若汽包压力仍然上升有可能超过工作压力时,应加强排汽,但不应使锅炉急剧冷却。
3、停炉后,在设备未转检修前,不允许对锅炉及辅助设备不加监视(包括所属电器设备)。
4、锅炉与蒸汽母管隔离后,须继续向锅炉给水时,保持汽包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。在锅炉尚有汽压时,仍应注意保持锅炉正常水位。
5、停炉时,锅炉给水仍应经由省煤器进水,在停止给水时,应开启再循环门。
6、停炉冷却阶段,应严密监视汽包壁温的变化,严防上下温差超限。
7、停炉后,应及时关闭风机冷却水阀门。严冬时除外。
二、锅炉停炉进行清灰时,按下列规定进行冷却:
1、停炉后8小时内,应紧闭所有人孔门、烟道门、有关风门及挡风板,以避免锅炉急剧冷却。
2、停炉8小时后,可打开烟道挡板逐渐通风,并进行必要的放水、上水。
3、停炉10小时后,锅炉可再放水、上水一次。如有加速冷却之必要时,可启动引风机,适当增加放水和上水次数。
4、锅炉汽包压力降至0.1—0.3mpa或停炉24小时后,炉水温度不超过80℃,可将炉水放尽。当汽包压力低于0.2mpa时,应开启汽包空气门,以便放水工作顺利进行。
5、停炉后,应将停炉及冷却过程中的主要操作及所发现的问题,记录在记录簿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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